亚洲开发银行贷款项目开户银行服务招标公告
法规文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         发文日期:2019-12-04
  

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利用亚洲开发银行贷款昌吉州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示范项目开户银行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投标单位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亚洲开发银行贷款昌吉州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示范项目开户银行服务招标

二、招标编号

0701-192070110662

三、项目内容和数量

按照《财政部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亚洲开发银行贷款新疆昌吉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示范项目的转贷协议》,自治区财政厅需为亚洲开发银行贷款新疆昌吉州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示范项目,公开招聘一家可从事外汇业务的金融机构为本贷款单独开设美元账户, 开展贷款资金的结售汇业务。贷款金额1.5亿美元,账户开设时间不少于5年。

四、投标资质和要求

1.投标单位应具备: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获得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许可。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单位报名时须提供(须加盖公章):

(1)投标单位简介、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金融许可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件须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首次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内从上述网站中打印)。

3.投标主体资格要求

(1)在乌鲁木齐市设有分支机构,拥有独立开展业务的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商业银行。

(2)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稳健,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流动性覆盖率、流动性比例等指标达到监管标准。

(3)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4)同一家商业银行只拥有一个评选席位,评选时应提交总行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署的授权书。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不能满足要求的为无效投标,不参与评分。

五、投标保证金金额、账户及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2000元(贰仟元整)

单位名称: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阜外支行

银行帐号:110060149012013147797

*必须是投标单位基本账户以网银、电汇或支票转账的方式缴纳至指定账户,禁止用现金缴纳,并在用途栏或备注栏内填写“投标保证金” (不填写或填写错误为无效)

六、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9年12月4日—2019年12月8日

上午10:00时—13:30时(北京时间)

下午15:30时—18:30时(北京时间)

七、购买招标文件方式和地点

感兴趣的投标人可根据本公告的要求,提供报名资料,并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具体报名和文件发售事宜。

八、招标文件售价

200元/本,售后不退。

九、投标截止时间

2019年 12月11日 11:00时(北京时间)

十、投标/开标地址

乌鲁木齐市明德路16号财联大厦14楼1401室

十一、开标时间

2019年12月11日11:00时(北京时间)

十二、联系方式

1、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卓远、刘赟

联系电话:13911198098、18310065299

010-63348532

2、 招标单位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

联系人:贾晓倩

联系电话:0991-2309257

3、监督单位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

联系人:卫峄鹏

联系电话:0991-2816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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