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河北省财政金融合力支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
法规文号:河北省财政厅         发文日期:2019-11-18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财政局,省财政直管县财政局,雄安新区管委会,有关金融机构:

  为鼓励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和乡村振兴战略,现就进一步完善《关于河北省财政金融合力支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冀财规〔2019〕14号)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将“第二章奖补内容、第八条河北银行保险业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奖励”条款进行完善补充:将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创新脱贫攻坚产品纳入奖励范围。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河北省财政厅

  2019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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