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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法规文号:冀财采投〔2019〕10号 发文日期:2019-11-21
投 诉 人:河北日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顾军海 公司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333号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北校区干训楼 联系电话:13333200818 被投诉人1: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单位地址: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大厦 联系电话:0311-66635088 被投诉人2: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单位地址:石家庄市四水厂路18号 联系电话:15631100719 相关供应商:上海尚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虹梅路1905号远中科研楼501室 联系电话:021-54278188 本机关2019年10月10日受理河北日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关于“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内部质量保证检测体系及平台二期建设采购公开招标项目”的投诉,并依法对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一、投诉人投诉事项 上海尚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高价非正常中标。 二、调查情况 “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内部质量保证检测体系及平台二期建设采购公开招标项目”2019年9月 4日开标,中标供应商为上海尚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9月17日,河北日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质疑。2019年9月26日,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作出对质疑请求不予支持的答复。2019年10月10日,本机关收到河北日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投诉,10月14日向其发出补正通知书,10月17日正式受理该投诉。经核查: 本机关在对该项目投诉事项调查过程中,经审查评标现场录音录像,发现采购人代表存在发表倾向性言论的行为,可能影响中标结果。采购人代表在评标过程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 上述事实有投诉书、调查询问笔录、录音录像资料等证据证明。 三、处理决定 投诉事项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责令采购人废标。 该项目采购活动中发生的违法违规问题本机关将另案处理。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日内,依法向河北省人民政府或财政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河北省财政厅 2019年11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