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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沈阳市财政局党组关于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法规文号:沈阳市财政局 发文日期:2019-10-25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9年4月10日至7月10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中共沈阳市财政局党组开展了深入细致的巡察工作,就落实“两个维护”、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从严治党、“正风肃纪”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的“政治体检”,并于9月3日反馈了巡察意见。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有力指导下,市财政局党组切实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作为最重要、最紧迫、最严肃的政治任务,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立行立改、全面整改,高标准逐项逐条推进整改落实。截至目前,全局46项整改任务中,43项已全部完成整改,3项完成阶段性整改任务并取得阶段性成果,需要长期推进,实现整改任务落实率100%。 一是提升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局党组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班子成员充分发挥引领作用,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实责任。党组书记、局长卢俊同志牵头抓总、身体力行推动整改,先后召开4次党组扩大会和党组会、9次整改专题工作调度会及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传达巡察反馈会议精神,部署推进整改落实工作,协调解决遇到的具体问题,传导局党组落实巡察整改任务的坚定决心,促进了各级干部担当作为。 二是突出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局党组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把解决当前问题与长远问题有机结合起来,真改实改、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全力推动巡察整改常态化、长效化。全局通过深入细致研究,共建立完善29项制度和办法,对巡察整改中制定完善的各项制度和办法,坚持落实到位,为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提供长久制度保证。 三是坚持从严从实,确保整改到位。局党组持续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敢于动真碰硬,强化执纪监督,建立完善财政资金使用“问职责、问效率、问落实”机制,突出重点领域风险排查,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政预算管理和国有资产监管,清理收回结余结转资金。 经过3个月集中整改,局党组聚焦巡察反馈问题,解决整治了一批重点问题,探索建立了一批制度机制,全局工作取得了明显的进步。局党组将继续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坚持思想不松、力度不减、标准不降,立足长远,举一反三,不断巩固整改成果,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助力财政事业发展,为沈阳高质量发展、新时代振兴贡献力量。
中共沈阳市财政局党组 2019年11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