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财政局、水库移民管理机构、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为规范和加强北京市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绩效管理,建立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7〕128号)、《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绩效管理暂行办法》(财农〔2018〕174号)和《北京市中央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京财农〔2019〕1441号)等文件,我们制定了《北京市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绩效管理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北京市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绩效管理实施细则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水务局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