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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财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法规文号:镇财法〔2019〕3号 发文日期:2019-12-30
各辖市区财政局,本局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为全面深化法治财政标准化管理,根据《江苏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省政府第54号令)和省财政厅《关于确定法治财政标准化管理示范项目创建工作的函》(苏财法函〔2018〕18号)等文件要求,我局对2019年12月31日之前有效的财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附件: 1、镇江市财政局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有效)镇财法[2019]0003号附件1.xls 2、镇江市财政局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失效或废止)镇财法[2019]0003号附件2.xls 镇江市财政局 2019年12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