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发布《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税收票证管理实施办法》的公告政策解读
法规文号:重庆市税务局         发文日期:2019-12-30
  

一、制定目的

  为保障纳税人合法权利,确保税务机关税收票证管理工作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税收票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8号公布)等规定,制定本公告。

  二、重点内容

  一是明确了税收票证的种类、适用范围以及各种税收票证专用章戳使用规范。

  二是明确了税收票证的设计、印制权限、印制企业资格、印制要求。

  三是明确了税收票证及税收票证专用章戳在使用过程中所涉及的领发、保管、开具、作废、结报缴销等环节以及税务机关、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代征人各方权利义务等相关要求。

  四是明确了税收票证及税收票证专用章戳的损失核销处理相关要求。

  五是明确了税收票证及其章戳的移交、审核、盘点、销毁、核算、归档等环节相关要求。

  三、施行时间

  本公告自2020年2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发布〈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税收票证管理实施办法(暂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7号)同时废止。

Copyright@2015东财在线 辽ICP备07001968号 客服热线:400-041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