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
法规文号:冀财预〔2019〕66号         发文日期:2019-11-22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财政局、有关省财政直管县财政局,雄安新区管委会: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现提前下达你市(县)2020年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具体项目内容及金额见附表)。该项资金列2020年“1100228革命老区转移支付”预算科目,待2020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县级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河北省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冀财预﹝2019﹞59号)相关要求,认真做好资金和项目管理工作,进一步强化项目公开公示和日常监督,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提前下达2020年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分配表

 

  河北省财政厅

  2019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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