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老党员生活补贴省级补助经费的通知
法规文号:冀财行〔2019〕32号         发文日期:2019-12-04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省财政直管县财政局,雄安新区管委会: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经研究,现下达你市(区、县)2020年老党员生活补贴省级补助经费 万元,专项用于向建国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发放生活补贴,各地要按照规定的补贴标准,及时足额发放到位。此项指标收入列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1100248项“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20年政府支出功能分类2080899“其他优抚支出”科目,待2020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相关程序拨付使用。请按照预算管理相关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及执行等相关工作;并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要求,在组织执行中对照你市、县区域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同时,请参照省做法,将绩效目标及时对下分解,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附件:1.2020年省级资金提前下达分配市县表(分发)

  2.省级对地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市县)

 

 

  

  河北省财政厅

  2019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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