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第一批)的通知
法规文号:冀财教〔2019〕104号         发文日期:2019-12-13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省直管县财政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根据省级预算安排,现提前下达2020年第一批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转播中央、省级节目台站维护、上划中波台站正常运行维护以及省一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运行维护等经费。收入计入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计入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079999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具体金额详见附件。

  请按照《财政部关于提前通知转移支付指标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预〔2010〕409号)和《河北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冀财教〔2016〕139号)等文件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加强资金监督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同时,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待2020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附件:1、提前下达2020年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转播中央省级节目台站维护经费分配表(分发市县)

  2、提前下达2020年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上划中波台站运行经费分配表(分发市县)

  3、提前下达2020年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农村省一套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工程运行维护费分配表(分发市县)

  4、提前下达2020年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表(分发市县)

  河北省财政厅

  2019年12月13日

 

Copyright@2015东财在线 辽ICP备07001968号 客服热线:400-041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