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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前下达中央2020年旅游发展基金补助地方项目资金预算的通知
法规文号:冀财教〔2019〕109号 发文日期:2019-12-17
财政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旅游发展基金补助地方项目资金预算的通知》(财教〔2019〕193号),经研究,现下达你市(县)2020年中央旅游发展基金补助地方项目资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070904“地方旅游开发项目补助”),用于补助已纳入《全国旅游厕所建设管理新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的旅游厕所建设,以及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具体金额及绩效目标见附件。 请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转移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5〕230号)和《财政部 国家旅游局关于印发<旅游发展基金补助地方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09〕47号)有关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加强资金监督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同时,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在安排具体项目时,同发展改革委安排的基本建设项目进行核对,避免重复支持。 请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发〔2016〕21号)等有关文件要求,根据本地脱贫攻坚规划,统筹整合使用,并按要求做好相关信息公开工作。 附件:1. 提前下达2020年度国家旅游发展基金资金分配表(市县) 2.提前下达2020年旅游发展基金补助地方项目绩效目标表(旅游厕所建设项目) 3.提前下达2020年旅游发展基金补助地方项目绩效目标表(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项目)
河北省财政厅 2019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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