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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省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法规文号:冀财教〔2019〕140号 发文日期:2019-12-30
财政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雄安新区管委会: 为支持你市(县)旅游业发展,经研究,现提前下达2020年省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请列入2020年预算2070199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具体金额及绩效目标详见附件。 请按照《财政部关于提前通知转移支付指标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预〔2010〕409号)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进一步健全全过程绩效管理机制,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以及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为保障安全规范,请提前与省文化和旅游厅进行相关工作对接。 附件:1.提前下达2020 年省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分配表 2.提前下达2020 年省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 2019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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