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省级财政城乡居民医保村级代办员补助资金的通知
法规文号:冀财社〔2019〕105         发文日期:2019-12-05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财政局,各县(市、区)财政局,雄安新区管委会:

  为促进基层做好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现提前下达你市(县、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村级代办员补助资金 万元。该项资金收入请列入2020年第1100299项“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功能分类请列第2089901项“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上述资金待2020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确保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等基层经办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2020年省级医疗保险村级代办员补助资金分配表

 

 

  

  河北省财政厅

  2019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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