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省级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法规文号:冀财社〔2019〕110号         发文日期:2019-12-06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省财政直管县财政局,雄安新区管委会:

  为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加快预算支出进度,经研究,现提前下达你市、县省级贫困残疾人康复补助、贫困残疾人教育及就业托养补助和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补助预算指标 万元(详见附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的省级财政补助资金,预算收入请列入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科目第1100248项“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

  二、残疾人康复补助资金,请列入2020年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第2081104项 “残疾人康复”科目。

  三、残疾人教育及就业托养补助资金,请列入2020年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第2081105项 “残疾人就业和扶贫”科目。

  四、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补助资金,请列入2020年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第2081199项“其它残疾人事业支出”科目。

  五、各地要按照《财政部关于提前通知转移支付指标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社〔2010〕409号)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要求,结合地方资金投入情况,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

  附件:下达2020年省级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分配表

 

 

  

  河北省财政厅

  2019年 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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