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2018年省级乳粉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法规文号: 冀财农〔2019〕131号         发文日期:2019-11-26
  

有关市财政局、省财政直管县财政局: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调整2018年乳粉业发展项目剩余资金的函》(冀农财函〔2019〕26号),现对通过《河北省财政厅 关于下达2018年省级乳粉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冀财农〔2018〕25号)下达的省级乳粉业发展智能奶牛场建设资金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情况见附件。该资金收入列2019年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130106“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科目。

  请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使用资金,切实加强资金监管和绩效考核,确保资金管理规范、运行安全、使用高效。

  附件:2018年省级乳粉业发展专项资金调整表

 

 

  河北省财政厅

  2019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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