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省级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预算的通知
法规文号:冀财农〔2019〕141号         发文日期:2019-12-04
  

各设区市财政局、有关省财政直管县财政局:

  为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加快转移支付资金支出进度,根据省水利厅安排意见,现提前下达2020年省级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具体金额及分类科目见附件。请根据此次下达的额度,提前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和前期准备等相关工作。

  请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 国家发展改革委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8〕35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财政厅 省扶贫办 省发展改革委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冀政办字〔2018〕115号)的要求,对扶贫项目资金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确保资金精准使用,尽早发挥效益。按照《国务院扶贫办 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开办发〔2018〕11号)和《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全面加强脱贫攻坚期内各级各类扶贫资金管理的实施意见》(冀财办〔2018〕47号)要求,严格落实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

  附件:2020年省级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预算分配表

  河北省财政厅

  2019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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