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省级农村财会人员培训一般转移支付指标的通知
法规文号:冀财农〔2019〕152号         发文日期:2019-12-11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财政局,有关省财政直管县财政局,雄安新区管委会:

  为增强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现提前下达2020年农村财会人员培训一般转移支付指标,重点用于支持各地做好农村财会人员财政支农政策培训工作,具体下达数额见附件。该资金收入列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130199“其他农业农村支出”科目。

  请提前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坚决防止截留挪用、套取补助资金问题发生,确保资金管理规范、运行安全和使用高效。上述资金待2020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有关规定和程序拨付使用。

  附件:提前下达2020年省级农村财会人员培训一般转移支付指标情况表

 

 

  

  河北省财政厅

  2019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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