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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度省级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专项资金的通知
法规文号:冀财农〔2019〕171号 发文日期:2019-12-23
有关市、省财政直管县财政局,雄安新区管委会: 为增加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现提前下达2020年度省级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专项资金(详见附件),专项用于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非农作物替代农作物项目补助,收入列“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020年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30121“农业结构调整补贴”。 一、请按照《预算法》和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认真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绩效管理,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高效。要根据全省2020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作安排,做好资金与项目的对接,加快资金支出进度。 二、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字〔2018〕40号)要求,各市(县、区)在完成约束性任务的前提下,依据当地产业发展需要,区分轻重缓急,可在同一大专项内调剂使用。 附件:2020年省级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专项资金分配表 河北省财政厅 2019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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