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省级农业生产救灾及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资金的通知
法规文号:冀财农〔2019〕173号         发文日期:2019-12-23
  

有关市、省财政直管县财政局:

  为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加快转移支付资金支出进度,现提前下达2020年省级农业生产救灾及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资金,具体金额及支出分类科目见附件,收入列“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

  请根据此次下达的额度,提前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和前期准备等相关工作。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字〔2018〕40号)要求,各市县在完成约束性任务的前提下,区分轻重缓急,可在同一大专项内调剂使用。

  附件:2020年省级农业生产救灾及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资金分配表

 

 

  

  河北省财政厅

  2019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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