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省级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资金的通知
法规文号:冀财农〔2019〕174号         发文日期:2019-12-24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有关省财政直管县财政局:

  为增加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现提前下达2020年省级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转移支付预算指标,具体下达情况见附件。资金重点用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厕所改造、村容村貌提升(重点支持村庄道路硬化)及其他人居环境整治相关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资金收入列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130126“农村公益事业”。

  请提前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绩效管理,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高效。上述资金待2020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有关规定和程序拨付使用。

  附件:提前下达2020年省级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资金分配表

 

 

  

  河北省财政厅

  2019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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