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2017年畜禽养殖禁养区专项整治及2018年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专项资金财政绩效评价报告
法规文号:河北省财政厅         发文日期:2019-12-27
  

近年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14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将畜禽养殖禁养区和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为管好用好畜禽养殖禁养区专项整治和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专项资金,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9年省级财政重点绩效评级工作计划的通知》(冀财监〔2019〕7号)的要求,我们对河北省2017年畜禽养殖禁养区专项整治和2018年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专项资金进行了绩效评价。

  一、评价目的和评价对象基本情况

  本次绩效评价旨在通过检查2017年畜禽养殖禁养区整治项目和2018年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的实现程度,考核工作活动设置、项目申报、资金使用管理、项目实施管理、项目效益情况,了解制度建设、政策实施、资金使用、产出、效益等执行结果,推动建立以绩效评价结果为导向的财政资金分配与管理制度,提升政策实施效果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下一步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资金预算安排、完善政策提供参考。

  本次绩效评价内容和范围为2017年预算安排的全省畜禽养殖禁养区专项整治资金5000万元和2018年预算安排的全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资金5000万元,全部为省级资金。

  本次评价的抽样范围为:2017年全省畜禽养殖禁养区专项整治项目重点评价范围为保定市高新区、保定市竞秀区、唐县、曲阳县、容城县、高碑店市、黄骅市、盐山县、孟村回族自治区县、邢台市桥西区、邢台市桥东区、邯郸市峰峰矿区、涉县、秦皇岛市北戴河区、秦皇岛市海港区、青龙满族自治县等16个县(市、区),共评价资金1942.31万元,占全省资金总量的38.85%,评价项目16个;2018年全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涉及的五个项目县全部进行了评价,评价资金量占全省资金总量的100%,评价项目5个。

  二、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本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按照河北省财政厅印发的《河北省省直部门工作活动绩效评价指标框架体系》和《河北省省级财政支出政策绩效评价工作规范》的有关要求设计,其中:2017年全省畜禽养殖禁养区专项整治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共涉及5个一级指标、8个二级指标、24个三级指标;2018年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共涉及5个一级指标、12个二级指标、31个三级指标。指标体系分别从工作活动设置、项目申报、资金使用管理、项目实施管理、项目效益五个方面进行绩效评价,其中工作设置用于评价省农业农村厅,项目申报、资金使用管理、项目实施管理和项目效益用于评价各个项目县。

  三、评价工作组织实施情况

  本次绩效评价共分三个阶段:前期准备阶段、实地审核阶段、分析汇总出具报告阶段。

  四、绩效评价结论

  2017年畜禽养殖禁养区专项整治项目全省绩效评价总体得分为95.25分,评价等级为“优”;2018年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全省绩效评价总体得分90.60分,评价等级为“优”。

  五、存在问题

  (一)2017年畜禽养殖禁养区专项整治项目存在问题

  1、项目管理方面

  部分项目管理有待完善。一是个别县(市、区)未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或未落实相关部门分工;二是大部分地区未出具项目验收报告;三是大部分地区未针对该项目出台相关鼓励政策;四是

  个别项目档案管理不完善;五是个别地区因养殖户对补偿资金存在异议,导致补偿资金尚未支付。

  2、资金管理方面。部分地区未制定专项资金分配方案或方案制定不清晰。

  (二)2018年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存在问题

  1、项目管理方面

  (1)个别项目实施进度较慢。此次绩效评价共涉及5个项目,经现场核查,有3个项目均未按照实施方案或合同规定的时间节点均完成。项目实施进度慢的原因:一是粪污处理中心用地问题难解决;二是项目自筹资金占比较高、养殖户积极性差。

  (2)部分项目管理有待完善。一是部分项目实施方案未进行评审;二是部分项目变更实施主体未经上级部门审批;三是个别项目承担单位管理制度不健全;四是个别项目未进行招投标;五是个别项目会计核算不规范。

  2、资金管理方面。一是资金支出进度较慢,二是个别项目的专项资金未按照实施方案中的要求支付;三是项目变更后尚未经上级部门批复,但已按变更后内容进行建设;四是个别项目资金支出缺乏有效的支付依据。

  3、政策设计方面。一是未出台相关鼓励政策;二是政策不完善,造成项目执行形式多样。

  六、政策建议

  畜禽粪污治理是治理农业农村污染,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农业农村治理工作任重而道远,为适应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需要,使财政资金更好地发挥带动和杠杆作用,我们针对评价中发现的一些共性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一)2017年畜禽养殖禁养区专项整治项目政策建议

  1、落实责任主体,加强项目管理,完善项目流程。一是成立领导机构,明确部门分工,完善工作机制,形成有领导、有分工、有协作的工作推进机制;二是细化工作流程,完善项目链条,重视项目验收工作,针对已完工项目积极组织验收;三是鉴于该项目事关民生和群众利益且工作中阻力较大,各地政府要积极出台相关鼓励政策,既要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又要保障民生;四是完善项目档案管理,针对多部门管理的情况,项目实施完毕后,要及时组织资料,保证资料的完整性;五是针对因补偿金额存在异议,尚未补偿养殖户的问题,建议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依法积极处理,避免造成诉讼或上访事件。

  2、针对部分地区未制定专项资金分配方案或方案制定不清晰的问题,建议相关地区要根据专项资金数额和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专项资金分配方案,分配方案要清晰和细化,能够指导专项资金的合理分配。

  (二)2018年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相关建议

  1、加强项目管理,加快项目建设,促进项目见效。一是各县相关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保证项目顺利实施;二是加强宣传,提高养殖户的环保意识和生态发展观,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三是规范项目管理,严格履行项目审批及招投标手续,加强财务管理,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四是完善后续监管,加强属地监管责任,各乡镇对辖区的养殖场(户)加强日常监管,将粪污设施闲置的监管纳入乡镇考核内容,提高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率,形成畜禽养殖粪污治理的长效机制。

  2、加强资金管理,保障资金安全,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一是加强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加快项目实施进度,促进资金及时有效拨付;二是加强项目主管部门对项目实施单位的监督和指导,积极组织报账材料,加快资金支付进度;三是针对个别项目资金未按照实施方案中的要求支付的问题,建议相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规范资金管理,监督项目承担单位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项目,保障资金及时发挥效益;四是针对项目变更后尚未经上级部门批复,但已按变更后内容进行建设并拨付资金的问题,建议尽快完成项目实施案变更手续;五是针对个别项目资金支出缺乏有效支付依据的问题,建议完善资金支付手续和流程,保障财政资金的安全、完整。

  3、创新管理模式,堵塞漏洞。一是各地要积极探索相关鼓励政策,在财政资金补助比例、用地、用电等方面出台相关鼓励措施;二是针对政策不完善,造成项目执行形式多样的问题,建议相关部门建立科学规范、权责清晰、约束有力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管理制度,编制实施细则或操作手册,不仅可以分清职责,而且可以作为各级各部门在使用资金时的操作指南,使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更加规范化、制度化。

  4、下一年预算安排建议

  从2018年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情况看,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和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虽达到了预期阶段性目标,但各地制约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关键环节还有很多薄弱的地方,整体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离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距离。

  建议一:要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必须继续加大财政资金对畜禽养殖类项目的投入,鼓励地方政府创新资金来源渠道、建立政府、企业、社会等多元化的融资体系。

  建议二:加大地方本级财政资金的支持力度,适当配套项目前期经费,为项目的规范化管理提供资金支持。

  建议三:探索项目配套资金比例,在省级配套资金的基础上加大本级财政资金的支持力度,以降低养殖户的资金压力,提高养殖场实施项目的积极性。

  建议四:对工作完成好的地方在以后资金和项目分配中予以考虑,鼓励各地规范管理,真正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对结余资金,应加强管理,建议收回或继续使用,盘活存量资金。

Copyright@2015东财在线 辽ICP备07001968号 客服热线:400-041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