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
法规文号:冀财建〔2019〕272号         发文日期:2019-11-18
  

石家庄市、唐山市、沧州市财政局,涉县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2019〕570号),现将提前下达你市县2020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指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具体支出方向及金额详见附件):

  一、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奖补资金

  根据《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6〕841号)、《关于支持开展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建〔2015〕114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17〕746号),本次下达示范城市补助资金部分尾款,奖补资金统筹用于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该项资金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为“2150805中小企业发展支出”。

  请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 商务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批复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措施示范工作目标的通知》(财建〔2016〕309号)批复的绩效目标,公开实施方案中绩效目标等信息,并在预算执行中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二、打造特色载体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升级补助资金

  根据《关于支持打造特色载体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升级工作的通知》(财建〔2018〕408号),本次先按每个开发区1000万元的标准提前下达2020年补助资金,剩余资金待2020年行业主管部门评审后分档下达。补助资金继续用于支持创新创业特色载体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拓展孵化服务功能和辐射范围,为中小企业提供市场化、专业化、精准化的资源和服务。该项资金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为“2150805中小企业发展支出”。

  对于实施期末(2020年)绩效目标,以2019年已经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合规性审核的实施方案所列目标为准。请根据既定目标任务,按规定用途安排和使用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在预算执行中对照已批复的绩效目标进行绩效监控,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2020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提前下达分配表(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奖补资金)

  2.2020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提前下达分配表(打造特色载体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升级补助资金)

  河北省财政厅

  2019 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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