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法规文号:冀财建〔2019〕296号         发文日期:2019-12-02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省财政直管县财政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根据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成品油消费税(基数部分)等对下转移支付资金的函》(冀交函财〔2019〕1864号),现提前下达你市(县)2020年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发展专项资金 万元(具体金额、功能分类等详见附件),该资金2020年收入科目列“1100253交通运输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待2020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请你市(县)按照有关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分解下达等相关工作。同时,按照《河北省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的要求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发展专项资金明细表(建设部分)

  2.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发展专项资金明细表(养护部分)

 

 

  

  河北省财政厅

  2019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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