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密云水库上游潮白河流域水源涵养区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资金预算的通知
法规文号:冀财资环〔2019〕48号         发文日期:2019-12-06
  

承德市、张家口市财政局,有关省财政直管县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度水污染防治资金预算的通知》(财资环〔2019〕58号),按照北京市、河北省人民政府签署的《密云水库上游潮白河流域水源涵养区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现下达你市、县密云水库上游潮白河流域水源涵养区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资金 万元(详见附件),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10302水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会同生态环境、水利等部门抓紧开展工作,根据生态保护补偿协议确定的领域和方向,围绕水质水量考核目标,将资金分解落实到具体项目。

  二、请严格按照《密云水库上游潮白河流域水源涵养区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资金管理办法》(冀财规〔2019〕11号)规定,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增强预算执行力,严禁截留、挤占、挪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提前下达2020年度密云水库上游潮白河流域水源涵养区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资金分配表

 

 

  

  河北省财政厅

  2019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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