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省级资金的通知
法规文号:冀财金〔2019〕55号         发文日期:2019-12-06
  

市(县)财政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强预算支出管理,支持农业保险发展,根据2020年省级预算安排和你市(县)2020年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申请,现安排你市(县)2020年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省级资金 万元,2018年8月-2019年7月特色农业保险保费省级奖补资金 万元, 2019年8月-2020年7月特色农业保险保费省级奖补资金 万元。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收入列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803农林水支出-普惠金融发展支出-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待2020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请你局按照农业保险工作相关规定,足额落实市、县本级应承担的补贴资金,加强保险补贴资金监管,严格审核和及时拨付保费补贴资金,确保保费补贴资金专款专用,推动农林业保险持续健康发展。同时,要发挥地方开展特色农业保险的主体作用和积极性,支持当地特色农业发展,有关情况请及时报送省财政厅。

  附件:提前下达 2020年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省级资金分配表

 

 

  

  河北省财政厅

  2019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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