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调整2019年5月份纳税(费)申报期限的通知
法规文号:重庆市税务局         发文日期:2019-04-15
  

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九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2019年劳动节假期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9〕3号)规定,现将2019年5月份申报纳税(费)期限顺延至2019年5月21日。

  特此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

  2019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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