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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财政厅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实施办法》的通知
法规文号:黑龙江省财政厅 发文日期:2020-01-02
各市(地)、县(市)财政局,厅直各单位: 为有效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办发〔2019〕26号)和《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财政部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财办法〔2019〕53号)要求,我们制定了《黑龙江省财政厅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黑龙江省财政厅 2020年1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