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2019年省级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
法规文号:冀财教〔2019〕154号         发文日期:2019-12-30
  

财政局、宣传部、文明办:

  根据省级预算安排以及工作开展实际,现对2019年省级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补助资金预算予以调整,收入科目请列1100247款“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科目请列2079902款“宣传文化发展专项支出”,其他调整具体信息详见附件。

  请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绩效目标管理等相关工作。

  附件:2019年省级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预算调整情况表

  河北省财政厅 中共河北省委宣传部  河北省文明办

  2019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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