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9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预算的通知
法规文号: 冀财建〔2019〕354号         发文日期:2019-12-30
  

有关市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19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预算(第十批)的通知》(财建〔2019〕725号),及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报送2019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预算(第十批)分配方案的函》所提分配意见,现下达你市2019年中央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预算 万元,专项用于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省级工程项目,2019年收入科目列“1100253 交通运输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具体补助金额、支出功能分类等详见附件。

  各地要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以及《河北省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冀财资环〔2015〕57号)和办法补充通知(冀财建〔2017〕115号)有关规定,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分解下达等相关工作,抓紧形成支出,同时接受财政部河北监管局监督。

  附件:2019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预算分配表

  河北省财政厅

  2019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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