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违规问题的通报
法规文号:厦财采〔2019〕43号 发文日期:2019-12-13
各有关单位: 我局在政府采购监督检查中发现,在政府采购项目“松柏、江头公园绿化地养护”(项目编号:[350200]HC[GK]2019021)评审过程中,陈书芳、林聪池、陈银凤、黄庆华四名评审专家在投标人厦门宏旭达园林环境有限公司、厦门市颖艺景观工程有限公司提供的表彰证书不属于评分标准规定的“省级或以上人民政府表彰”的情况下,认定其提供省级或以上人民政府表彰证书并给予得分,存在评审错误,但未影响中标结果。 根据《厦门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厦财购〔2015〕20号)第三十八条规定:“评审专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作为不良行为予以记录并通报:……(十)评审意见违反政府采购规定或者存在错误的,情节较轻微的;……”,我局对上述四名评审专家予以不良行为记录并通报。
厦门市财政局 2019年12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