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财政局 厦门市对口支援办公室 厦门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转发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文号:厦财采〔2019〕40号         发文日期:2019-10-16
  

市直各预算主管部门,各区财政局、工信局、供销合作社:

现将《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实施方案>的通知》(财库〔2019〕41号,附件1)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市直各有关预算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要求组织所属预算单位填写《预算单位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预留份额情况表》(附件2),并汇总报送本单位及所属预算单位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预留份额情况。请各预算主管部门于2019年10月25日前将汇总情况表电子版发送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邮件地址:xmcgb@xm.gov.cn)和市对口支援办(邮件地址:xmjxjxzc@xm.gov.cn),请同时将纸质汇总表(加盖公章)交换至以上机构。

二、各区财政局负责组织汇总本区《预算单位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预留份额情况表》,并于2019年11月10日前,通过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的“采购人管理系统”(http://cg.fupin832.com),上传汇总后的《预算单位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预留份额情况表》。

三、填报过程如有疑问,请联系咨询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电话:2858287、2858285。

附件:1.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实施方案的通知

2.预算单位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预留份额情况表

 

 

 

厦门市财政局  厦门市对口支援办公室  厦门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19年10月16日

Copyright@2015东财在线 辽ICP备07001968号 客服热线:400-041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