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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财政局关于举办2019年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处长和财务主管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法规文号:厦财会〔2019〕30号 发文日期:2019-06-11
各市属行政事业单位、各区财政局: 为服务和保障一流营商环境的打造,推动政府会计改革向纵深推进,培育财政综合绩效管理意识和能力,借鉴企业思维推动行政事业单位治理,加强财务管理人员队伍能力建设,提升我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处长和财会人员的执业综合素养,强化履职能力,按照年度工作计划,拟举办2019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处长和财务主管专题培训班。 一、培训对象 市属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处长和财务主管,各区财政局分管领导(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培训形式 本次培训采取课堂教学、研讨交流等学习方式,邀请国内著名专家、教授进行专题授课、政策解读、案例分析并与学员进行互动交流。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2019年7月1日至4日(周一至周四)。 培训地点:厦门市委党校(厦门市海沧区东孚镇洪塘村天竺山西路71号)。教室、服务部联系电话:5302031。 四、学业认证 在完成规定课程学习之后,结合本单位实际撰写一篇不少于1000字的学习心得,经考核合格者,由厦门经济管理学院颁发结业证书。相关材料存入个人档案,作为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依据。 五、组织工作及有关要求 1、学员在学习期间应严格遵守教学管理有关规定,培训期间一般不得请假,特殊情况需请假的,必须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办理相关手续。 2、本次培训纳入市财政局、市人社局2019年调训计划,由厦门经济管理学院承办,培训班统一安排食宿,伙食费和住宿费由厦门经济管理学院公益培训经费支付。 3、请各单位认真组织,严格按要求和条件推荐参训对象。各单位推荐名额见附件一。 4、报名方式:请各单位将报名表(附件3)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电子版),学员信息采集表电子版,参训个人2寸彩照电子版(注明姓名),于6月20日前发送市财政局进行资格审核(同时抄送市经管学院)。 5.请需要确认2019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的学员务必要在“市财政局—会计之窗”网站进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信息采集入库后方能进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分登记。
联 系 人:厦门市财政局会计处 陈敏婧 联系电话:5058253 传真:2858264 邮 箱:kjc@xm.gov.cn 联 系 人:厦门市经济管理学院 汪美群 联系电话:2062147 传真:2062917 邮 箱:jmpx18@126.com
厦门市财政局 2019年6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