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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局领导工作分工及协调工作制度的通知
法规文号:厦财办〔2019〕18号 发文日期:2019-07-19
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因机构改革后我局个别工作职能归口处室调整,以及相关局领导履新,为确保财政工作顺利开展,现对局领导分工调整及协调工作制度(AB角)通知如下: 一、局领导分工 (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 黄珠龙(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市财政局全面工作。 栾光进(党组副书记):分管办公室、条法处、监督检查处、人事处、直属党委、政府采购监管处,负责局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陈向光(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文教处、社会保障处、企业处、公共事业处、非税收入中心,负责局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王明汉(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综合处、国库处、基本建设与债务处、农业处、财政审核中心、财政支付中心,负责局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王章荣(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分管驻局纪检监察工作。 林志成(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税政处、预算处、行政政法处、商贸金融处、会计处、行政事业资产中心、财政信息中心、会计服务中心,负责局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各分管局领导按照分工各司其职,对于市主要领导交办的事项,以及其他涉及全局性的重大、敏感事项,应及时向局主要领导报告。 (二)副巡视员、局长助理协助分管局领导管理的工作 汪旭萍(副巡视员):协管监督检查处、会计处、会计服务中心,联系财政学会、会计学会、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行业协会、总会计师协会、资产评估协会、外商投资企业会计学会、珠算协会,相关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林钢强(副巡视员):兼任文教处处长,协管行政政法处、行政事业资产中心,相关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李成(局长助理):协管政府采购监管处,相关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协管领导协助分管局领导协管处室、单位的日常管理工作,对于需上报市委市政府的文件、材料,以及提交局里研究的重要事项,由分管局领导审核签字后按程序上报;年度工作安排及重点工作与分管局领导协商确定,其他重要工作事项可采取书面、口头、短信等方式报告分管局领导。 二、协调工作制度 (一)岗位设置 1.党组书记、局长黄珠龙外出或休假期间,根据会议、活动、接待、办文等事项涉及的业务性质及职责,临时指定分管局领导担任B角。 2.栾光进副书记分管的人事、党务工作由黄珠龙局长担任B角,分管的办公室、条法处工作由林钢强副巡视员担任B角,分管的监督检查处、政府采购监管处工作分别由汪旭萍副巡视员、李成局长助理担任B角。 3.陈向光副局长分管的工作由王明汉副局长担任B角。 4.王明汉副局长与林志成副局长互为AB角。 (二)审批流程 A角领导外出或休假期间,B角领导代为负责的工作事项及工作流程如下: 1.纸质公文。A角领导分管的处室负责人应提前请示A角领导,经同意再告知B角领导,由B角领导代为审签纸质公文,等A角领导出差或休假回来再进行补签。 2.电子公文及其他OA事项。考虑到我局已实现移动办公,除A角领导出国,办公自动化系统中的电子公文和请休假等审批事项原则上仍由A角领导审签;A角领导出国,A角领导分管的处室负责人应提前向A角领导请示相关事项,经同意再告知B角领导代为审签。 (三)工作要求 1.A角领导外出或休假期间,由B角领导代为参加A角领导分管业务的各项会议、活动、接待以及日常性事务。 如B角领导因特殊情况无法参加,办公室根据市政府工作要求及分管局领导工作安排,协调相关局领导参加市政府相关会议、公务接待、工作调研等公务活动。 2.A角领导在外出或休假前,应主动协调B角领导做好交接事宜;A角领导分管的处室要及时将重要事项报告A角领导。 3.B角领导在代管期间,如涉及重要性工作,应主动与A角领导沟通,明确是否待A角领导回到岗位后办理;如遇重要又紧急的事项,B角领导应在与A角领导沟通后及时办理。 4.互为AB角的局领导原则上不同时出差、外出或休假,确因工作需要同时出差、外出的,由办公室请示局主要领导后,协调安排代岗领导。 特此通知。
厦门市财政局 2019年7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