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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度代理记账机构双随机抽查情况的通报
法规文号:厦财监〔2019〕8号 发文日期:2019-08-07
根据《财政部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19年度会计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财监〔2019〕13号)精神,2019年7月 26日至7月31日,我局开展了2019年度代理记账机构双随机抽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代理记账机构的代理记账行为,促进代理记账机构提供更加规范专业的服务,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良好的服务环境,根据双随机抽查工作要求,我局通过厦门市双随机事中事后监管综合执法平台,按照年收入50万元以上、客户数量10家以上的标准,从全市已依法取得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的651家代理记账机构中随机抽取了10家作为2019年度代理记账机构双随机抽查被查单位,分别是:霍尔果斯易桥快马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厦门湖里分公司、莱尔(厦门)企业服务有限公司、厦门慧盛会计代理有限公司、厦门金帐本财务管理有限公司、厦门永辉协同网络服务有限公司、厦门加捷企业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厦门加捷正大税务咨询有限公司、厦门旭初会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厦门一品威客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嘉美誉(厦门)会计事务有限公司。我局重点围绕代理记账机构的设立条件、执业质量和会计信息质量等内容,对上述10家代理记账机构进行了现场检查。 二、抽查情况 (一)霍尔果斯易桥快马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厦门湖里分公司 霍尔果斯易桥快马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厦门湖里分公司为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办公地址位于厦门市湖里区梧桐里4号202室,2018年度代理客户380户,代理记账收入180.69万元。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未规范订立书面委托合同 代理记账机构与委托人订立书面委托合同时,未按照规定明确双方对会计资料真实性、完整性各自应当承担的责任,合同签订双方负责人未签字。 2.会计档案交接程序不规范 代理记账机构与委托人进行会计档案交接时,未按照规定编制移交清册。 3.未规范保存经济合同等原始凭证 代理记账机构未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要求,对委托人的经济合同等原始凭证,另编目录,单独登记。 4.会计帐簿装订不规范 代理记账机构实行会计电算化,期末将打印的会计帐簿直接装订成册,记帐人员和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未按照规定在会计帐簿上签字或者盖章。 5.未按照规范程序提供财务报告 代理记账机构直接出具未经双方书面确认的财务报告,未按规定经代理记账机构负责人和委托方负责人签名并盖章后对外提供。 (二)莱尔(厦门)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莱尔(厦门)企业服务有限公司为内资企业,办公地址位于厦门市嘉禾路329号太平洋广场写字楼465室,2018年度代理客户729户,代理记账收入155.23万元。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未规范订立书面委托合同 2018年代理客户729户,仅能提供书面委托合同30份,书面委托合同未进行统一编号。抽查中发现莱尔(厦门)企业服务有限公司与厦门维动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厦门欧费诺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委托代理记账合同中,代理记账机构(乙方:莱尔(厦门)企业服务有限公司)未填写合同签订时间。 2.会计档案交接程序不规范 代理记账机构与委托人进行会计档案交接时,未按照规定编制移交清册。 3.未规范保存经济合同等原始凭证 代理记账机构未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要求,对委托人的经济合同等原始凭证,另编目录,单独登记。 4.原始凭证审核把关不严 代理机构未按照要求审核原始凭证。厦门铭怡资产管理公司2018年6月第4号凭证所附工资单4484.34元无领款人签字或盖章,代理记账机构未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委托人更正、补充原始凭证。 5.记账凭证编制与装订不规范 代理机构编制记账凭证时,未按照规定要求凭证人员、稽核人员、记帐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者盖章;装订记账凭证时未在记账凭证封面上注明凭证起讫号码。 6.会计帐簿装订不规范 代理记账机构实行会计电算化,期末将打印的会计帐簿直接装订成册,记帐人员和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未按照规定在会计帐簿上签字或者盖章。 7.未按照规范程序提供财务报告 代理记账机构直接出具未经双方书面确认的财务报告,未按规定经代理记账机构负责人和委托人负责人签名并盖章后对外提供。 (三)厦门慧盛会计代理有限公司 厦门慧盛会计代理有限公司为内资企业,办公地址位于厦门市同安区溪埔仔路3号之六,2018年度代理客户320户,代理记账收入106.59万元。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未规范订立书面委托合同 代理记账机构与委托人订立书面委托合同时,合同中无编制和提供财务会计报告的要求,无会计资料传递程序和签收手续条款,无终止委托合同应当办理的会计业务交接事宜,未明确双方对会计资料真实性、完整性各自应当承担的责任,书面委托合同未进行统一编号。 2.记账凭证编制与装订不规范 代理机构编制记账凭证时,未按照规定要求凭证人员、稽核人员、记帐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者盖章;装订记账凭证时未在记账凭证封面上注明凭证起讫号码。 3.会计帐簿装订不规范 代理记账机构实行会计电算化,期末将打印的会计帐簿直接装订成册,记帐人员和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未按照规定在会计帐簿上签字或者盖章。 4.未按照规范程序提供财务报告 代理记账机构直接出具未经双方书面确认的财务报告,未按规定经代理记账机构负责人和委托人负责人签名并盖章后对外提供。 (四)厦门金帐本财务管理有限公司 厦门金帐本财务管理有限公司为内资企业,办公地址位于厦门市湖里区县后社379号宏瑞商务中心B栋502单元之一,2018年度代理客户300户,代理记账收入120万元。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未规范订立书面委托合同 检查发现13份书面委托合同首页委托方(甲方)名称处为空白,未进行规范填写。 2.会计档案交接程序不规范 代理记账机构与委托人进行会计档案交接时,未按照规定编制移交清册。 3.无原始凭证入账 厦门樱花谷旅游开发有限公司2018年12月第001号凭证未开票收入34175.73元、厦门前湖龙餐饮管理有限公司2018年12月第001号凭证未开票收入31201.23元,未附任何相关原始单据或合同,属于无单、无依据入账,上述业务代理记账机构未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委托人更正、补充原始凭证。 4.未按照规范程序提供财务报告 代理记账机构直接出具未经双方书面确认的财务报告,未按规定经代理记账机构负责人和委托人负责人签名并盖章后对外提供。 (五)厦门永辉协同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厦门永辉协同网络服务有限公司为台商投资企业,办公地址位于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76号百脑汇科技大厦724单元之一,2018年度代理客户14户,代理记账收入94.4万元。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未规范订立书面委托合同 代理记账机构仅能提供部分书面委托合同,合同采取台湾地区书面委托合同模板,合同内容无编制和提供财务会计报告的要求,无会计资料传递程序和签收手续条款,无终止委托合同应当办理的会计业务交接事宜,未明确双方对会计资料真实性、完整性各自应当承担的责任,未进行统一编号。 2.会计档案交接程序不规范 代理记账机构与委托人进行会计档案交接时,未按照规定编制移交清册。 3.记账凭证编制与装订不规范 代理机构编制记账凭证时,未按照规定要求凭证人员、稽核人员、记帐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者盖章;装订记账凭证时未在记账凭证封面上注明凭证起讫号码。 4. 会计帐簿装订不规范 代理记账机构实行会计电算化,期末将打印的会计帐簿直接装订成册,记帐人员和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未按照规定在会计帐簿上签字或者盖章。 5.未按照规范程序提供财务报告 代理记账机构直接出具未经双方书面确认的财务报告,未按规定经代理记账机构负责人和委托人负责人签名并盖章后对外提供。 (六)厦门加捷企业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厦门加捷企业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为内资企业,办公地址位于厦门市思明区湖滨西路87号之九,2018年度代理客户2432户,代理记账收入487.83万元。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会计档案交接程序不规范 代理机构与部分委托人进行会计档案交接时,编制的年度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不规范,只列示凭证本数,未标明凭证号;部分会计帐簿尚未打印。 2.原始凭证审核把关不严 厦门市日新三荣医疗器械有限公司2018年9月汽油费用发票购货方名称为个人、2018年9月的工资表无制表人、主管签章确认,上述业务代理记账机构未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委托人更正、补充原始凭证。 3.记账凭证编制与装订不规范 部分记账凭证、帐簿摘要未体现具体业务内容;代理机构编制记账凭证时,未按照规定要求凭证人员、稽核人员、记帐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者盖章;装订记账凭证时未在记账凭证封面上注明凭证起讫号码。 4.会计报表编制不规范 代理记账机构未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要求列示利润表全部细目。 (七)厦门旭初会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厦门旭初会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为内资企业,办公地址位于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844号中厦国际大厦16楼B座,2018年度代理客户89户,代理记账收入84.67万元。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部分客户未按规定过渡至《小企业会计准则》 厦门弘拓进出口有限公司账务的会计科目、财务报告未过渡至《小企业会计准则》。 2.原始凭证审核把关不严 厦门弘拓进出口有限公司2018年度部分摊销、折旧类记账凭证未附计算明细或依据,代理记账机构未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委托人更正、补充原始凭证。 (八)中嘉美誉(厦门)会计事务有限公司 厦门中嘉美誉(厦门)会计事务有限公司为内资企业,办公地址位于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388号国贸大厦28室之一,2018年度代理客户200户,代理记账收入167.77万元。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未规范订立书面委托合同 代理记账机构与委托人订立书面委托合同时,合同中无编制和提供财务会计报告的要求,无会计资料传递程序和签收手续、终止约定应当办理的会计交接事宜。 2.会计档案交接程序不规范 代理机构与部分委托人进行会计档案交接时,编制的年度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不规范,未标明凭证号。 3.部分客户未在规定时间内过渡至《小企业会计准则》 福建立盛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未在规定时间过渡至《小企业会计准则》。截止2019年5月仍在使用已经废止的《小企业会计制度》。 4.记账凭证编制与装订不规范 代理机构编制记账凭证时,未按照规定要求凭证人员、稽核人员、记帐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5.未按照规范程序提供财务报告 代理记账机构直接出具未经双方书面确认的财务报告,未按规定经代理记账机构负责人和委托人负责人签名并盖章后对外提供。 (九)厦门一品威客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一品威客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内资企业,办公地址位于厦门软件园二期望海路10号之二3楼,2018年度代理客户327户,代理记账收入182.62万元。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未规范订立书面委托合同 个别业务书面委托合同约定书签约时间未填写,合同编号不齐全。 2.会计档案交接程序不规范 代理机构与部分委托人进行会计档案交接时,编制的年度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不规范,未标明凭证号。 3.原始凭证审核把关不严 2018年度凭证中所附工资表无制表人、主管签章确认,代理记账机构未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委托人更正、补充原始凭证。 4.未按照规范程序提供财务报告 代理记账机构直接出具未经双方书面确认的财务报告,未按规定经代理记账机构负责人和委托人负责人签名并盖章后对外提供。 (十)厦门加捷正大税务咨询有限公司 厦门加捷正大税务咨询有限公司为内资企业,办公地址位于厦门市翔安区宋坂三里67号105—108,2018年度代理客户372户,代理记账收入149.47万元。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未规范订立业务约定书 抽查发现个别客户业务约定书的签约时间未填写。 2.会计档案交接程序不规范 代理机构与部分委托人进行会计档案交接时,编制的年度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不规范,未标明凭证号。 3.原始凭证审核把关不严 厦门美及香精香料有限公司2018年度个别原始凭证采用单据复印件、部分工资表无制表人签章、报销单等费用支出的原始凭证未经单位主管签章确认。上述业务代理记账机构未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委托人更正、补充原始凭证。 4.记账凭证编制与装订不规范 代理机构编制记账凭证时,未按照规定要求凭证人员、稽核人员、记帐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5.未按照规范程序提供财务报告 代理记账机构直接出具未经双方书面确认的财务报告,未按规定经代理记账机构负责人和委托人负责人签名并盖章后对外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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