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暂停财政票据现场业务全面推行财政电子票据的公
法规文号:浙江省财政厅         发文日期:2020-02-01
  

各市财政局、省级有关单位: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入关键阶段。为全面落实联防联控措施,
避免人群聚集,防止交叉感染,自2020 年2 月3 日(正月初十)起,暂停浙江省省级财政
票据领用、核销等业务的现场办理,恢复时间将根据疫情情况另行通知。
浙江省已全面推行财政电子票据改革,财政电子票据申请、领用、开票、核销等业务已
基本实现网上办、掌上办。请工作人员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www.zjzwfw.gov.cn)、浙里办
APP、财政票据管理平台、非税收入征管系统等渠道办理相关业务。
咨询电话:0571-88071308、88085159 PwC

Copyright@2015东财在线 辽ICP备07001968号 客服热线:400-041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