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开展财政支持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城市评审及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法规文号:冀财金〔2020〕9号 发文日期:2020-02-10
各设区市财政局、科技局、工信局、地方金融监管局(金融办)、银保监分局,人民银行河北省各市中心支行,有关市县财政局,雄安新区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民营和小微企业发展的决策部署,更好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鼓励试点城市因地制宜、先行先试,探索改善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有效模式,现根据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关于开展财政支持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工作的通知》(财金〔2019〕62号)和财政部《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稿)》(财金〔2019〕96号)规定,我们制订了《河北省2019年度试点城市绩效评价工作方案》、《河北省2020年度试点城市评审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河北省2019年度试点城市绩效评价工作方案 2.试点城市绩效自评指标表 3.河北省2020年度试点城市评审工作方案 4.试点城市绩效目标及指标表 5.试点城市评审得分表 6.试点城市评审结果表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河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 河北银保监局 2020年2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