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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认2020-2022年青岛市政府债券公开发行承销团的通知
法规文号:青岛市财政局 发文日期:2019-12-18
各有关金融机构: 为做好青岛市政府债券发行工作,根据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青岛市政府债券公开发行承销团组建及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青财库〔2019〕72号)和《关于组建2020-2022年青岛市政府债券公开发行承销团的通知》(青财库〔2019〕73号)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青岛市财政局结合报名机构的承销意愿、承销能力等因素,最终确定61家金融机构为2020-2022年青岛市政府债券公开发行承销团成员。青岛市财政局将与承销团成员签订《2020-2022年青岛市政府债券公开发行承销协议》。现将承销团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一、主承销商 1、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承销团一般成员 11、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2、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3、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4、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5、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6、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7、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8、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9、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1、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2、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3、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4、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5、德意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26、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7、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8、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9、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0、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31、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3、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4、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5、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36、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7、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8、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9、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0、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1、国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2、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3、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4、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5、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6、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7、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8、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49、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0、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1、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2、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3、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4、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5、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6、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7、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8、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9、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0、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1、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市财政局 2019年12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