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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建2020-2022年青岛市政府债券公开发行承销团的通知
法规文号:青岛市财政局 发文日期:2019-11-29
各相关金融机构:
为做好青岛市政府债券发行工作,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决定组建2020-2022年青岛市政府债券公开发行承销团。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青岛市政府债券公开发行承销团的组建,遵循“尊重意愿、承销优先、控制风险”的原则。综合考虑各机构承销意愿、承销能力、资本经营及风险防控状况及其他因素,择优确定24家银行类承销团成员、38家券商类承销团成员(其中10家主承销商)。 二、申请成为2020-2022年青岛市政府债券公开发行承销团成员的机构,应当具备《青岛市政府债券公开发行承销团组建及管理实施意见》(青财库〔2019〕72号)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成为青岛市政府债券公开发行承销团成员的机构,向青岛市财政局报送《2020-2022年青岛市政府债券公开发行承销团成员申请表》(见附件1)并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加盖申请机构或被授权分支机构公章,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5日。
四、联系方式:
收件人:青岛财政局国库处
地 址:青岛市市南区宁夏路208号
邮 编:266071
联系人:秦妍
电 话:0532-85855828 传真:0532-85855803
青岛市财政局
2019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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