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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报2019年第二期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批量集中采购计划的通知
法规文号:青岛市财政局 发文日期:2019-10-15
市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区市财政局:
根据工作部署,拟组织实施青岛市2019年第二期批量集中采购工作,现就提报2019年第二期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批量集中采购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根据《青岛市2019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青财采〔2018〕21号),2019年度实行批量集中采购的资产为:10台(不含)以上的台式计算机(含一体机)、便携式计算机。
二、采购流程
(一)填报计划
各预算单位要参照《青岛市2019年第二期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批量集中采购技术配置方案》(见附件1),于2019年10月25日前通过青岛市政府采购一体化交易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管理平台)提报计划,逾期提交的原则上纳入下期批量集中采购。
请各预算单位认真查阅《青岛市2019年第二期市级批量集中采购技术配置方案》,根据单位实际需求,合理选择货物包号,分包填写数量,采购方式选择“批量集中采购”,组织形式选择“集中采购”,代理机构选择“无”。
特别提示:A4-2019-1为配隔离卡功能台式计算机配置参数;配置参数方案均不含还原卡,如单位需要加装还原功能,可与中标单位协商安装。
(二)变更情形
对因故取消采购任务的,请预算单位及时登录管理平台,在计划变更模块详细说明原因,提交撤销计划的申请。
三、其他事项
1.各区市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愿参加市级批量集中采购活动,由区市财政部门负责将采购统计表(见附件2)报市财政局,市财政局集中汇总后,统一组织招标采购。
2.联系方式。
资产管理处:丁桂菊 联系电话: 85855877;
技术支持:杜工 联系电话: 58623182。
特此通知。
附件1.《青岛市2019年第二期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批量集中
采购技术配置方案》
2. 批量集中采购统计表
青岛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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