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财政局 青岛市扶贫协作工作办公室 青岛市供销合作社关于做好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
法规文号:青岛市财政局         发文日期:2019-09-29
  
各市级预算单位,各区市财政局、扶贫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29号),根据《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实施方案》(财库〔2019〕41号)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我市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市级预算单位及各区市财政局、扶贫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重要意义,增强执行政策的自觉性和紧迫性,以832个国家级贫困县特别是深度贫困地区为重点(包括我市扶贫协作的贵州省安顺市所辖平坝区、西秀区、普定县、镇宁县、紫云县、关岭县6个国家级贫困县和甘肃省陇南市所辖宕昌县、武都区、西和县、文县、礼县、康县、徽县、成县、两当县9个国家级贫困县),以促进贫困地区农副产品销售、建档立卡贫困户增收为目标,鼓励动员各级预算单位通过优先采购、预留采购份额方式,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确保取得政策实效。
        二、任务目标
        2019年10月底前,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供销合作总社将组织编制国家级贫困县重点扶贫产品供应商名录,建成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网址:www.fupin832.com)。首批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将入驻网络销售平台,鼓励各级预算单位通过网络销售平台先行启动贫困地区农副产品采购工作(注:目前平台信息正在完善,各区市、各有关单位可关注平台网址以及时获取入驻平台的农副产品等信息)。
        自2020年起,各级预算单位通过网络销售平台全面启动贫困地区农副产品采购工作。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将依托网络销售平台定期统计和通报采购情况。我市也将组织对各级各部门购买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等情况进行统计。
        按照要求,各级预算单位采购农副产品的,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各主管预算单位要做好统筹协调,预留本部门各预算单位食堂采购农副产品总额的一定比例定向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鼓励各级预算单位工会组织通过网络销售平台采购工会福利、慰问品等,工会采购金额纳入本单位扶贫统计范围。
        各级财政部门、扶贫部门要会同供销等有关部门建立协作机制,明确责任,形成合力,统筹推进、指导、协调本地区贫困地区农副产品采购工作。要做好本级预算单位培训指导工作,加强政府采购支持脱贫攻坚政策与成效宣传,在部分地区开展试点示范,及时总结推广典型案例和优秀做法,鼓励和引导各级预算单位加大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力度。
        三、相关要求
        (一)市级集中办公单位,包括市级机关一期、二期、三期、四期办公楼和帝威大厦、市人大政协办公楼,由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负责统一确定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预留份额,并区分预算单位填写《预算单位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预留份额情况表》(附件1),加盖公章后于2019年10月15日(星期二)前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电子版通过金宏网发送至“青岛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邮箱。
        市级非集中办公单位中单独设立食堂的,应当自行确定预留份额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并填写《预算单位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预留份额情况表》,加盖公章后于2019年10月15日(星期二)前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电子版通过金宏网发送至“青岛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邮箱。
鼓励未单独设立食堂的市级非集中办公单位通过网络销售平台定向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
        (二)各区市预算单位,由本区市财政局负责按要求布置并汇总本区市预算单位预留贫困地区农副产品采购比例等信息,于10月21日前统一形成《预算单位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预留份额情况表》。待财政部明确报送时间和流程后,由各区市财政局按要求及时将信息上传平台系统。
 
 
 
 
 
青岛市财政局 青岛市扶贫协作工作办公室
青岛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19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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