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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0年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法规文号:苏财购〔2020〕17号 发文日期:2020-03-06
局各处室、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监管工作,提升政府采购监管水平,现将《2020年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监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 附件:2020年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监管工作要点 苏州市财政局 2020年3月6日
2020年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监管工作要点 2020年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监管工作的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全省、全市财政工作会议要求,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积极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要求,继续完善采购人主体责任,强化财政监督管理,提高数据化和信息化水平,防控廉政风险,规范权力运行,提升政府采购效能。 一、完善政府采购制度措施 一是积极推进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根据上级改革精神和改革进程,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做好政策贯彻执行和衔接工作;二是修订市级政府购买服务相关文件。根据财政部《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对市级有关政府购买服务政策进行修订完善;三是贯彻落实脱贫攻坚政策。按照上级部署,会同市扶贫办出台相关要求,督促各采购人做好采购贫困地区和经济薄弱地区农副产品工作;四是构建良好的营商环境。会同配合有关部门出台政府采购领域的营商环境政策措施;五是制定疫情防控期间有关政府采购政策。贯彻落实财政部、省财政厅疫情防控期间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等有关文件,根据疫情防控进展和复工复产进程,适时对政策措施进行调整。 二、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 一是实施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和公开。要求采购人编制和公开2020年度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强化政府采购实施计划管理,推进采购意向公开,增强采购工作的前瞻性和计划性、提升采购工作的透明度和执行力;二是强化采购人内控制度执行。通过事前抽查采购文件、事中处理投诉举报和事后抽查项目等方式,有针对性的检查采购人内控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提升采购人落实主体责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三是提高采购人责任意识和业务水平。要求采购人在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中审核拟上网公告、上传履约验收材料,对政府采购绩效考核指标细化量化,将采购联络员纳入政府采购培训系统,进一步提升采购人责任意识和业务水平。 三、强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 一是加强代理机构日常管理。继续按季公告具备市级政府采购项目代理操作权限的各代理机构基本情况、业务情况、监督检查情况和日常管理情况,实施代理机构项目经理负责制,为采购人选择代理机构提供参考;二是实施代理机构专项检查。继续按“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对代理机构实施专项检查,进一步推动代理机构提高执业水平和质量;三是实行采购文件抽查制度。在项目公告前,定期随机抽查部分采购文件,考察采购人主体责任和代理机构执业质量情况;四是实施政府采购专项监督检查。对抽查项目实行全过程监督检查,对发现问题综合运用约谈、行政处罚、移送线索等方式,遏制政府采购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五是加快信用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共同落实联合惩戒工作要求。 四、做好政府采购投诉信访处理 一是充分保障供应商的质疑、投诉救济权利。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处理投诉信访,有效保障供应商合法权益;二是积极开展政府采购领域扫黑除恶治乱。坚决打击部分供应商恶意利用质疑、投诉、举报等方式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三是严控法律风险。积极引进专业律师团队参与调查处理,充分做好涉法涉诉法律审核工作,依法、审慎作出处理决定与信访答复,有效防范政府采购法律风险;四是加强监管人员业务能力培训。熟练掌握、运用政府采购相关法规制度,开展政府采购投诉信访调查处理活动;五是督促做好质疑答复工作。指导和督促采购人、代理机构依法做好供应商质疑答复工作,提高答复质量。 五、推进标准化信息化建设 一是完善采购交易和监管平台建设。在年初实现交易平台上线的基础上,完成小额工程全流程电子化,会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继续完善交易和监管平台建设,推进与财政金财系统对接;二是优化网上商城管理规则。进一步统一各类商品的命名规则,形成电商之间有效比价;三是推进采购文本标准化。完成货物和服务通用格式文本标准化,推进常用的、采购量大的或问题较为突出的品目文本标准制定进程;四是推进代理机构执业标准化。统一委托代理协议,完善内控制度和服务标准,提高代理机构执业质量。五是推进专家管理信息化。会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发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人脸识别系统。 六、发挥各方协同监管优势 一是继续开展政府采购联席会议和全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季度座谈会。将采购监管与户管工作相结合,各市(县)区监管经验相互作用,形成反馈协商机制,共同推进政府采购监管;二是与编办、发改、工信、民政、环保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就政府购买服务、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执行绿色采购和脱贫攻坚等工作开展深入协作,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三是与纪委监委、政法、审计、行政审批、市场监督等部门加强协同监管。强化信息沟通与工作联动,逐步形成会商机制、协作机制和联动机制,积极排查政府采购领域违法违规问题,向有关部门移送违法违规线索,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 七、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监管队伍 按照“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培养政府采购监管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进一步加强业务素质、综合素养的教育培训,让干部在实践中锻炼成长,适应新时代发展要求。充分挖掘干部潜质,提供相互学习交流的平台。将党风廉政建设作为监管干部的重要教育内容之一,确保每一名干部都经得起诱惑,守得住底线,全面完成党风廉政与作风效能建设的各项目标任务,在新时代新征程中,努力打造一支绝对忠诚、干事担当、业务精良、服务优质、勇于创新、风清气正的政府采购监管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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