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提前下达2020年度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专项资金的通知
法规文号:冀财资环〔2020〕2号         发文日期:2020-01-09
  

雄安新区改发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调整提前下达2020年度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专项资金(第一批)的通知》(财资环〔2019〕104号),现调减提前下达的2020年度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专项资金用于第三批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基础奖补资金1.7亿元,调减后实际提前下达2020年资金8.3亿元。

  请按照调减后的预算,尽快将资金细化至具体项目,加快项目实施,做好预算执行绩效监控。

 

 

  

  河北省财政厅

  2020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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