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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0年度退耕还草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
法规文号: 冀财资环〔2020〕11号 发文日期:2020-02-10
张家口市、有关省财政直管县财政局: 为支持你市退耕还草工作,结合《张家口市坝上地区退耕种草实施方案》(张办函〔2020〕1号),先行下达2020年度退耕还草省级补助资金,省级按照每亩100元标准专项用于退耕还草种草农民补助等相关支出,收入列1100299“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列2020年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10699“其他退耕还林还草支出”。下一步,按照省政府相关要求,明确任务目标后再据实调整,并根据项目验收结果,进行年度资金清算。 请按照《预算法》等有关要求,认真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督促业务主管部门确保退耕还草任务退得下、保得住,做好项目检查验收。要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绩效管理,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高效。 附件:2020年退耕还草省级补助资金分配表 河北省财政厅 2020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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