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支持广大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全面复工复业,现将有关税收政策公告如下: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13号)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实施期限延长到2020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