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办理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扣缴手续费退付的通告
法规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通告2021年第1号         发文日期:2021-01-13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等相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已开始受理扣缴义务人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扣缴手续费退付业务。现将有关办理事项通告如下:
  一、办理时限
  2021年3月30日前。
  二、办理渠道
  扣缴义务人可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客户端)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扣缴功能)线上提交退付申请,也可通过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线下提交退付申请。按照疫情防控的要求,建议尽量采用“非接触”方式线上提交申请。
  三、咨询渠道
  如需咨询,可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联系主管税务机关,也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我要咨询”功能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我要咨询”功能留言。
  附件:个人所得税扣缴手续费退付线上办理指引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2021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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