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各市州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支持疫情防控,便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 (以下简称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事宜,省局决定对按月申报的纳税人,在全省范围内将纳税申报期限由3月15日延长至3月18日。 各市州税务机关要认真遵照执行,遇到问题请及时向省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报告。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2022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