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协关于印发《数据资产评估指导意见》的通知
法规文号:中评协〔2023〕17 号 发文日期:2023-09-08
中评协关于印发《数据资产评估指导意见》的通知中评协〔2023〕17 号
中评协〔2023〕17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资产评估协会(有关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规范数据资产评估执业行为,保护资产评估当事人合法权益和公共利益,在财政部指导下,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制定了《数据资产评估指导意见》,现予印发,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各地方协会将《数据资产评估指导意见》及时转发资产评估机构,组织学习和培训,并将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附件: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2023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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