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存续期监管业务指引第2号——临时报告》的通知
法规文号:深证上〔2023〕380号         发文日期:2023-05-05
  

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存续期监管业务指引第2号——临时报告》的通知

深证上〔2023〕380号

类      别:证券法规
文      号:深证上〔2023〕380号
颁发日期:2023-05-05
地   区:1
行   业:全行业
时效性:有效

深证上〔2023〕380号

各市场参与人: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债券临时报告信息披露,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本所对《公司债券临时报告信息披露格式指引》进行修订,形成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存续期监管业务指引第2号——临时报告》,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所于2016年12月16日发布的《公司债券临时报告信息披露格式指引》(深证上〔2016〕941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1.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存续期监管业务指引第2号——临时报告

2.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存续期监管业务指引第2号——临时报告》修订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3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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