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
法规文号:鄂财会发〔2023〕12号 发文日期:2023-04-28
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鄂财会发〔2023〕12号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县(市、区)财政局,省直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的有关要求,健全财会监督体制,提升财会监督效能,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管理制度(试行)》(财会〔2017〕1号)和《财政部关于开展2022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6号)的有关要求,现就我省2022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协调。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内部财会监督主体责任,积极推进单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对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促进作用,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节点,层层落实责任,确保符合条件的行政事业单位“应报尽报”。各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2022年度内部控制建设的实际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成效,以能够反映本单位内部控制真实情况的相关材料为支撑,科学准确编制本单位《2022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见附件1);各级汇总单位应当对本级及所属单位内部控制报告进行汇总审核,编制并报送《2022年度地区(部门)汇总内部控制报告》(见附件2)。 (二)加强审核检查,提高报告质量。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对照编报系统中《2022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审核情况表》,加强内部控制报告审核工作,并据此在内部控制报告中填报审核情况。未经审核的内部控制报告不得汇总上报。各地区、各部门应当抽取不低于10%的本地区(部门)所属单位,对内部控制报告编报质量进行检查,重点关注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审核检查过程中要加强内部控制报告与部门预决算、预算绩效管理、政府采购、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等工作的统筹协调,确保同口径数据的协调一致性。 (三)开展分析应用,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各地区、各部门应当积极开展本地区(部门)内部控制报告的专题分析、问题整改和成果应用,总结经验做法和取得的成效,深入挖掘内部控制报告在完善内部管理、绩效管理、监督问责、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的应用价值。同时针对内部控制报告反映的有关问题,督促各单位及时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完善单位内部控制体系。 (四)落实保密责任,严守保密规定。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应当高度重视内部控制报告的安全保密工作。按照“谁产生、谁定密”的原则,由报送主体确定报告内容是否涉及敏感信息或涉密信息。凡通过网络方式报送的内部控制报告,应当按照规定进行脱敏脱密处理;涉及的敏感信息,应当通过单机版软件填报,并通过光盘、纸质等介质离线报送;严禁报送涉密信息。 ? 二、编报要求 (一)编报范围 2022年度内部控制报告编报范围为全省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向中央部门报送内部控制报告的中央垂直管理部门不纳入我省编报范围。 (二)编报方式 我省编报工作采用网络版方式报送,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使用外网登录“财政部统一报表系统(湖北)”(http://221.232.128.77:8718/),开展2022年度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各单位的用户名和密码均初始化为“组织机构代码+@NKBG”(如A单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12345678MB223344XW,则取第9-17位为组织机构代码,用户名和初始密码为“MB223344X@NKBG”;如B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为12345678-9,用户名和初始密码则为“123456789@NKBG”)。 不宜采用网络方式填报的单位,请在财政部网站会计司频道(http://kjs.mof.gov.cn/)“在线服务”栏目下载单机版软件填报。 (三)报送要求 1.省直部门。省直各部门应于2023年6月10日前完成本级和所属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审核汇总,并在编报系统中生成下载本级内部控制报告和部门汇总内部控制报告,由本部门主要负责人签章并加盖公章后,在编报系统中上传汇总内部控制报告的可编辑版本及加盖签章的封面扫描件,无需报送纸质版。 2.地方财政部门。各市、州、直管市、林区财政局应于2023年6月20日前完成对本地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审核汇总工作,并在编报系统中生成下载本地区汇总内部控制报告,由财政局主要负责人签章并加盖公章后,在编报系统中上传汇总内部控制报告的可编辑版本及加盖签章的封面扫描件,无需报送纸质版。 采用单机版软件填报的部门,在进行脱敏脱密处理后,从单机版填报软件中导出各单位内部控制报告(.jio格式),以及汇总内部控制报告(word格式)及加盖签章的封面扫描件,通过光盘等介质报送同级财政部门。 鼓励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按单位类别(行政单位、教育事业单位、科学事业单位、文化事业单位、卫生事业单位、其他单位)报送典型案例(体例参考见附件3),省财政厅将择优选取典型案例报送财政部会计司,并纳入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案例库,采取适当方式加强宣传推广。 三、培训指导 为切实强化对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指导,省财政厅将通过举办培训班(具体事项另行通知)、制作培训视频、发布问题解答和工作群交流等方式做好指导服务。各单位可登录“财政部统一报表系统(湖北)”编报系统,在“首页”—“下载中心”或“常见问题”栏目查看相关资料。 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各级财政部门要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对本地区的业务指导,掌握编报系统的操作流程、常见问题处理和编报指标口径,提升编报服务水平。 四、其他事项 (一)总结评价 省财政厅将适时开展对各地区、各部门内部控制报告的审核工作,并抽取部分省直单位进行现场核查。对省直部门、各级财政部门2022年度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进行总结通报。 ? (二)信息维护 各级财政部门负责“财政部统一报表系统(湖北)”中本地区编报单位的用户名和密码维护。 (三)联系方式 1.省财政厅会计处 联 系 人:陈 ?敏 联系电话:027—67818935 2.技术服务电话 ? 久其软件:18162601528 (工作日9∶00—12∶00,14∶00—17∶30) 附件:1.2022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 ??????2.2022年度地区(部门)汇总内部控制报告 ??????3.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典型案例体例 湖北省财政厅 2023年4月28日 相关附件: 附件1. 2022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 附件2. 2022年度地区(部门)汇总内部控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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