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业务指引第1号——担保物集中度管理》的通知
法规文号:上证发〔2023〕70号         发文日期:2023-04-28
  

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业务指引第1号——担保物集中度管理》的通知

上证发〔2023〕70号

类      别:其他金融法规
文      号:上证发〔2023〕70号
颁发日期:2023-04-28
地   区:1
行   业:全行业
时效性:有效

上证发〔2023〕70号

各市场参与人:

为了规范会员对融资融券客户担保物管理,维护证券市场交易秩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业务指引第1号——担保物集中度管理》,现予以发布,并自2023年7月31日起施行。请各会员单位做好相关业务和技术准备,并做好相关投资者教育和风险揭示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业务指引第1号——担保物集中度管理

上海证券交易所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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